关于公开征集 2021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朝阳区高精尖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提升,按照朝阳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依据《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高新办,设在朝阳园管委会)现面向朝阳区公开征集2021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1年政策支持资金项目包括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支持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等,具体申报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2021年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征集项目明细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0日16:00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科技企业(一般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服务于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社会组织等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方式:通过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cycyzj.bjchy.gov.cn:8080)进行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因疫情防控错峰需要,纸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以各负责处室要求为准,但不得晚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请尽量提前,为按时提交纸质材料预留时间。 (四)申报材料:根据申报项目类别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包括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报送地址等)详见附件1《2021年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征集项目明细表》。 三、注意事项 (一)已连续三年(2018-2020年)获得本资金支持的单位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二)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选择本资金一个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附件1《2021年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征集项目明细表》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相关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四)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