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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推进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培育壮大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我委在《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京科发〔2022〕10号)基础上,重点围绕申报项目领域、交叉课题合作范围、支持方式、管理规范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考虑

  着力发挥好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围绕青年科技人才"用得上、感受好、效果实"目标,从优化管理流程、强化支持措施、加强全周期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着力营造更加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分为七章,27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新星计划的目标定位、实施主体及支持方向。

  第二章资格条件,规定申报人基本条件,明确重点支持对象和交叉合作课题的申报标准。

  第三章推荐,规范申报流程,明确单位推荐与专家举荐的原则及推荐要求。

  第四章选拔,突出创新价值、能力与贡献导向,明确选拔流程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支持,明确经费支持标准和培养周期,提供与人才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支持举措。

  第六章管理,完善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

  第七章附则,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与施行时间作出了规定。

  四、政策亮点

  一是优化申报项目领域。将支持领域细化调整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服务业以及相关未来产业领域"。加强了对新兴技术、未来产业和科技服务业等相关领域人才的支持。

  二是打通协同创新通道。交叉合作课题从此前支持"历年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参与",调整为"牵头人须为历年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合作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且能与牵头人深度合作、优势互补。鼓励与历年新星计划入选人员或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全国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的项目负责人以及科技领军企业的技术骨干进行合作"。鼓励更多高水平研究力量参与多学科协作,推动协同创新。

  三是激发青年创新潜能。将原办法中"鼓励入选人员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等相关条款,细化调整为"鼓励入选人员承担或参与本市重大科技项目、市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同时提供一揽子支持举措,如推荐入选人员申报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赴境外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搭建入选人员成长平台,举办"星光璀璨-筑梦北京"科技人才系列活动等。进一步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为其提供更多发展平台。

  四是构建高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形式审查时限、联合培养选拔依据,以及项目的调整变更、延期、取消入选资格等条件;对研究内容调整、单位变更、延期申请的条件和审批程序,以及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违反科研诚信、职业道德等情况做出明确规定。同时,通过设立分级绩效评价(优秀、合格、不合格),激励入选人员追求高质量成果。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项目管理的严谨性与规范性。

  五、其他修订

  本次修订后,不再单独设立"创业新星"类别。相关创业支持路径与项目申请渠道将纳入科技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具备创业潜力的青年人才通过已有政策和平台开展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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