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申请项目资助决定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0〕52号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0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申请项目的评审工作。在拟资助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拟资助项目的异议申请材料。
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申请项目的资助决定,若项目申请人遗忘用户名和密码,请同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查询。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