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项目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础条件:2016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0年度研发费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二、企业研发费用相关要求
企业须按规定到税务部门办理完成2020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手续,再申报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纳入支持范围的研发费用是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计入比例等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要求一致。
三、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5年(含)内,上一会计年度年末从业人员 500人(含)以下。
2.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 2亿元(含)以下。
3.注册成立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 (含)以上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 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 100万元(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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