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规稳规创新奖励
一、支持条件
1.申报单位生产经营范围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求,无禁限行为。
2.升规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上年升规企业:2022年度由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2)当年升规企业:2023年度新建投产(开工)且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申报期另行通知。
3.稳规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度产值首次突破 1亿元(含)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2)2022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范围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仅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企业。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1.上年升规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当年升规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获评“专精特新”的,再增加奖励20万元,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予增加。
2.稳规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获评“专精特新”的,再增加奖励20万元,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予追加。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GB/T36073-2018)认证或对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防护相关规范且达到一定安全能力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再增加奖励10万元。
1个年度内企业只能获得1个方向支持。单个企业单项支持只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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