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
(一)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范围,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有关要求。
(三)布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促进文旅传统产业升级、支撑文旅新业态培育,人工智能文旅应用,沉浸式技术文旅场景应用,文化数字化发展关键环节应用,文旅装置装备创新设计制造集成,文旅领域其他重要技术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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