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城工匠奖励资金及评选条件,补贴5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鹏城工匠”是指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具有工匠精神、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深人社规〔2016〕16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0月25日,鹏城工匠奖励资金,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奖励50万元。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鹏城工匠奖励资金及评选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鹏城工匠奖励资金
1.“鹏城工匠”获得者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奖励50万元。已获“鹏城杰出人才奖”奖金的,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不重复予以奖金奖励。
2.“鹏城工匠”获得者在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培训类政府资助项目时,符合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二)鹏城工匠评选条件
1.凡在深圳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且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参加“鹏城工匠”评选:
(1)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
(3)获“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
(4)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5)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
(6)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在深圳市产生重大影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鹏城工匠”评选:
(1)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2)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鹏城工匠评选流程
1.申报“鹏城工匠”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企业推荐、行业协会推荐、专业人士举荐等方式进行。
2.申报“鹏城工匠”应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
(3)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表彰奖励、技术成果等情况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属个人自主申报的,直接提交《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请表》;属企业、行业协会推荐的,应由企业、行业协会在《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属专业人士举荐的,应由2名以上同专业的我市高级技师或高层次人才在《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请表》签署举荐意见。
3.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推荐材料,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提交专家审议,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或被推荐人。
4.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设立“鹏城工匠”专家评审委员会,分成3个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技能水平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专家组提名(第一轮)。按参评人所属职业(工种)划分若干专业组,各专业组按照评选条件对参评人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进行评价并记名投票,按票数高低排名提名人选,每组提名名额不超过2名。
(2)行业组推荐(第二轮)。按被提名人所属行业,划分若干组,再次进行评议并记名投票,按票数高低排名推荐人选,每组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
(3)综合组评议(第三轮)。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情况,综合组专家评委对第二轮推荐人选集体讨论后,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得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按票数高低排名,获得较高票数的前10名为专家评委推荐人选。得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人数不足10名时,得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人选直接确定为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