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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指南

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的认定是推动本地企业创新发展、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这一资质的获得,不仅能够为企业带来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还能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因此,了解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对于有意向申请的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以下将详细介绍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所需材料、认定流程以及相关的补贴政策,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申请。

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指南

一、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南京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2、技术与成果方面:

具有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3、产学研合作方面:

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4、管理与团队方面:

管理与团队完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5、优先支持对象:

经认定的独角兽、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二、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材料的附件清单一般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相关附件

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企业信用承诺书,承诺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企业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不存在因安全生产、环保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2、技术与成果相关附件

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文件、合同等,证明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的实力和影响力。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商标注册证书等,展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储备。

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相关材料,如技术报告、产品说明书、成果鉴定证书等,进一步说明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

3、人员相关附件

工程研究中心人员情况表,详细列出人员总数、科研人员数量、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团队成员信息等。

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核心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于证明团队的专业水平和资质。

4、财务相关附件

依托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证明材料,如研发费用明细账、审计报告中关于研发费用的说明等,用于证明企业对研发的投入力度。

5、场地与设备相关附件

研发场地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证明企业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

研发设备清单及原值证明材料,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原值等信息,以及设备购置发票或资产评估报告等,展示企业的研发硬件实力。

6、联合共建相关附件(若有)

联合共建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方式、投入比例等内容。

联合共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共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信用承诺书等。

7、其他相关附件

企业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明材料,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奖状等,可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社会认可度。

与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合作合同等,进一步丰富申报材料的内容。

三、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流程

1、发布通知:相关部门(如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的具体要求、时间节点等信息。

2、组织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如填写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如实填报工程中心信息表等。

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指定窗口(如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工程中心信息表等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3、审核与受理:

初步审查:各区(园区)负责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信用审查报告汇总后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材料受理: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

4、专家评审和现场审查:

专家评审: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技术创新性、可行性、市场前景、团队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现场审查:到申报单位的实际场地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研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

5、研究与公示:

综合评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现场审查结果,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拟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公示名单:将拟认定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一般为若干个工作日。

6、确定立项:

发布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立项名单,并将结果报送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颁发证书:向认定成功的单位颁发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证书。

四、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建设经费支持:

对于纳入区级培育计划的工程研究中心,通常会提供一次性的建设经费支持,例如5万元人民币。

2、绩效考评与补贴:

对于省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南京市可能会定期开展绩效考评,周期通常是3年。

对于绩效显著的企业技术中心,可能会给予适当的补贴。

3、市级工程中心补贴:

对于积极提供对外科技服务的市级工程中心,根据其绩效评估的结果,可能会给予适当的补贴。

4、省级研发机构的一次性资助:

新获批建设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市科技局可能会提供一次性资助,金额大约为20万元人民币。

5、区级政策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获得省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区级政策可能会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大约为50万元人民币。

6、提档升级的补差:

如果工程研究中心实现提档升级,那么可能会根据提升的级别给予不同的建设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其次是50万元、20万元,这取决于提升后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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