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材料
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的认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企业提供一系列详实的材料来证明其在工程技术领域的实力和贡献。这些材料不仅反映了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也是评估其是否符合认定标准的关键依据。本文将详细介绍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帮助企业有条不紊地准备,确保申报过程顺利进行。
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书:按照要求详细填写申报书的各项内容,包括工程研究中心的名称、依托单位情况、建设目标、主要任务等。
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证明依托单位的合法经营身份及注册信息,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依托单位信用承诺书:承诺在申报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不存在因安全生产、环保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二、人员相关材料
工程研究中心人员情况表:包括人员总数、科研人员数量、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团队成员信息等,需明确人员的职称、学历、专业等情况。
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核心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于证明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核心团队成员的资质,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三、财务相关材料
依托单位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反映依托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证明材料:如研发费用明细账、审计报告中关于研发费用的说明等,用于证明企业 2023 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 500 万元。若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则需提供 2023 年度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证明材料,如经费到账凭证、合同等,原则上不低于 150 万元(以申报的市工程研究中心计)。
四、场地与设备相关材料
研发场地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证明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 800 平方米,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研发设备清单及原值证明材料: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原值等信息,以及设备购置发票或资产评估报告等证明设备原值不低于 500 万元的材料,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五、技术与成果相关材料
科研项目承担证明材料:如市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立项文件、合同等,证明工程研究中心具有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等经历。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商标注册证书等,证明工程研究中心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相关材料:如技术报告、产品说明书、成果鉴定证书等,证明工程研究中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六、联合共建相关材料
联合共建协议:如有联合共建单位,需提供联合共建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方式、投入比例等内容,需加盖各方单位公章。
联合共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共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信用承诺书等,需加盖联合共建单位公章。
专注造就专业,华夏泰科拥有17年资金资质申报经验,累计服务2万+企业,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一站式流程化平台支撑、项目申报成功率高。资深项目团队量身定制申报方案,资深专家多对一指导,确保申报成功率达到最高。申报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就找华夏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