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精特新补助多少钱及申报条件是什么,补贴50-1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广东专精特新补助多少钱,广东,国家级重点“小巨人”,最高资助1000万;深圳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最高资助50万;东莞市,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现金奖励;广州黄浦区,对有效期内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奖励100万;佛山市贷款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等。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广东专精特新补助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广东专精特新补助多少钱
1. 广东
(1)国家级重点“小巨人”,最高资助1000万。
(2)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优中选优,每省每年可申报9个名额。
2. 深圳市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最高资助50万。
(2)广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资助20万。
3. 深圳南山区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最高补助20万。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补助20万。
(2)南山区属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专精特新”认定且为南山区“四上”在库的,产值或营收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资助,产值或营收5亿元以下的给予20万元资助。
4. 广州黄浦区
对有效期内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奖励100万。
5. 东莞市
(1)认定奖励。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现金奖励。
(2)企业技改扶持。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实施与生产环节相关的项目,其设备及技术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相关投入已申请省、市同类技改项目补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3)股份改造奖励。“专精特新”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
6. 佛山市
贷款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7.惠州市
(1)首次获得国家级、省“专精特新”称号企业,分别奖励50万、20万。贷款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2)设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
8.中山市
(1)企业可以得到高增长专项、技术改造专项、现代企业制度专项、人才专项、融资专项、市场开拓专项、品牌质量标准专项、优享服务专项等8项扶持措施。
其中高增长专项对培育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且连续两年为正增长,给予奖励。
(2)其中营业收入增长30%及以上的奖励最高30万元,增长50%及以上的,奖励最高50万元。
(3)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按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奖励标准加倍奖励。企业经认定后实施股份制改造,还将按企业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给予5%,最高200万元资助;改制后优先纳入上市后备企业,按上市后备企业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二)广东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1. 专精特性企业定义
广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重点申报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2. 营业收入
(1)企业上年末总资产:珠三角核心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核心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3. 增长率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4. 补充条件
以上两项指标要求,对于优先申报领域的参评企业可适当降低不超过20%。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解读(以下指标符合其一)
1. 专业化
“专”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珠三角核心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0%以上。
2. 精细化
“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3. 特色化
“特”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4. 新颖化
“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