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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信息服务业发展资金补贴及申报要求,补贴100-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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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东城区信息服务业发展资金补贴,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的企业(不重复计算),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东城区信息服务业发展资金补贴及申报要求,希望有所帮助。

(一)东城区信息服务业发展资金补贴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金补贴。

2.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奖励。

3.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增长达到15%及以上的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且连续两年增长达到20%及以上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连续两年增长达到30%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4.对首次入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的企业(不重复计算),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信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信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至200万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信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6.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东城区的信息服务业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贴。第1年补贴年度租金的30%,第2年补贴年度租金的20%,第3年补贴年度租金的10%,最高补贴租用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企业享受补贴期间,不得将办公用房出租、转租或改变其用途;违反上述规定的,应退还已获得的补贴资金。

7. 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信息服务业企业租用面积占可租用面积70%以上(扣除商业配套及物业服务)的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给予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一)东城区信息服务业发展资金补贴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工商、税务、统计在东城区的规模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信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失信记录;

(3)政策执行中企业每年享受的政府扶持资金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在东城区的综合经济贡献;

(4)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过东城区其他区级政府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可重复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从优选择。22.png

(5)申报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6日(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支持方向

(1)新认定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奖励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给予资金奖励。

(2)企业入围榜单奖励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入围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的企业(不重复计算),给予资金奖励。

(3)企业营收突破奖励

对2020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信息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4)新设立、新迁入企业营收奖励

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城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信息服务业企业,且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要求后,给予资金奖励。2019年度已享受过该项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5)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房租补贴

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城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信息服务业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贴。2019年度已享受过该项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6)企业持续发展奖励

对东城区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信息服务业企业,该企业注册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前,且营收与持续营收增速达到一定要求后,给予资金奖励。

(7)信息服务业企业楼宇奖励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且信息服务业企业租用面积占可租用面积70%以上(扣除商业配套及物业服务)的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给予资金奖励。

3.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报

(1)编报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

(2)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3)虚假承诺;

(4)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5)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事项;

(6)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7)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

(8)被“信用中国”纳入失信黑名单及有严重行政处罚记录;

(9)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的企业或项目;

(10)2020年度企业享受东城区“一事一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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