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及资助,补贴20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技术改造类,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2000万元;企业技术改造类,按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申报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及资助,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助
1.企业技术改造类
(1)已完工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两年内可以申请龙华区技术改造项目资助:
A: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以下的,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B: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含1亿元),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2000万元。
(2)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企业上年度所缴纳融资租赁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3年;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资助100万元。
2.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
政策依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第十条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已完工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两年内可以申请龙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资助:
(1)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2)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下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3)对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的,按市财政资助额的50%给予资助。
(4)资助标准:
A企业信息化一般项目包括:产品研发设计智能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第三方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租用。
B硬件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
C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项目需间隔一年以上。
D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E企业信息化项目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F项目资助范围为当年度及上两年度。
(二)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企业技术改造类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需是龙华区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3)对于投资额500万以上的项目,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一套表”系统完成工业技改投资纳统的予以优先资助。
(4)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5)项目已完工。
(6)获技术改造资助200万元以上企业需承诺3年内不得搬离龙华区。
(7)本项目为事后补贴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请,资助范围为当年度及上两年度所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8月30日)。
(8)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申报年度及上年度产值均实现正增长的百亿级企业可同时申请两个项目),同一技术改造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2.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2)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申请市级配套资助的企业不受该条限制)。
(3)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应为近三年内开始建设,并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4)企业为上年度纳入龙华区“一套表”联网直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应填报上年度12月的工业定报数据)。
(5)其他注意事项
A: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资助范围为当年度及上两年度所实施的企业信息化项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8月30日)。
B:同一信息化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项目需间隔一年以上。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