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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条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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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征集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方向),项目期原则上为1年,材料受理报送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报送方式:申报材料1-3扫描成PDF文件后及申报材料4word版发送,并准备纸质胶装盖章签字版材料一式三份留存备用。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条件及材料,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专项申报要求

重点支持丰台区围绕主导产业,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平台为载体,聚拢高校院所优质资源,提升成果承载能力,加速产业集聚发展。

(二)2021年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主导高精尖产业中,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平台。

2.与在京高校院所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引进、承接科技成果的能力和渠道,能够提供公共研发、概念验证、工业设计、中试熟化、规模化试生产等研发服务和生产性服务,单纯提供测试检验的平台不予支持;

3.按照市场化运营,运营主体为企业,运行机制健全,资金来源稳定,平台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自筹建设资金与申请的市级支持资金额度比例不低于2:1;

4.拥有独立的物理空间,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具备专业化设施、仪器设备,专业型人才团队等;

5.新建平台,要求建设目标、资金来源明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在建平台,要求稳定运营,并具有一定工作绩效。

6.对于已承担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方向)任务且在执行期内的单位,不在此次支持范围。

(三)2021年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条件材料

1.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方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单位简介、项目立项批复、相关资质、相关制度、投融资证明、设备购置证明、服务能力说明、获奖情况等。

3.企业在自筹资金、平台建设目标、相关技术权属、接受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项目简介200字以内,须明确市级财政科技经费匹配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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