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条件及资助,补贴2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南山区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申请单位按照相关资金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指定窗口。申报时间: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11日,可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3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南山区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条件及资助,希望有所帮助。
(一)南山区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资助金额
1.支持上市企业主营业务发展。对上市企业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短期流动贷款给予融资扶持。在其贷款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3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
2.本项目实行总额控制,若补贴资金需求超出预算计划,则对项目拟补贴资金安排计划统一按比例调整。
(二)南山区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条件
1.已在境内主板(含原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上市办认定;
2.申报企业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 完成项目备案工作,获得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贷款;
4.贷款结清时间在2020年,贷款实际存续3个月及以上,贷款到期未产生逾期等不良征信记录;
5.在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合法获得的人民币流动性贷款,贷款用于主营业务发展,贷款结清时间为2020年;
6.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7.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南山区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5.贷款银行出具符合申请条件的借款凭证:包括贷款合同、借款借据(授信业务回单、放款凭证)、还本支付凭证和还息支付凭证等;(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贷款合同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征信报告(日期需在贷款结清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结清证明可参考附件1,内容需包含:贷款开始及结清时间、贷款金额、实际支付利息总额、有无欠息等违约行为。)(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9.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提交,需验原件的请同时提供原件待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