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石景山园关于开展“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企业:
申报成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可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享受中关村示范区支持政策和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请园区企业积极申报。
一、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 石景山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均可申请。
(二) 注册在中关村石景山园范围内申请的企业包括以下四类:
序号 | 企业类型 | 需满足条件 |
1 | 科技创新型企业 | 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期末从业人员的比例≥10%; (2)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3%; (3)具有一定要求的自主知识产权(分一类和二类,二类需至少三项) |
2 | 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 | 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43号),且企业须有科技活动人员和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或自主知识产权 |
3 | 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 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属于《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53号),且年营业收入≥100万元或者从业人员≥10人 |
4 | 科技型总部企业 | 至少拥有 1 个分(子)公司,上一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且实缴税费≥1000万元 |
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流程:
点击申报网址 zhfw.zgcgw.beijing.gov.cn,选择【申请村高新】办理。
咨询电话:88930299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申请,请中关村高新技术证书已过期的企业尽快进行复审。
中关村石景山园管委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