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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及优惠政策,补贴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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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要位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已建立和运行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行业领先的研发条件设施和创新能力与水平,以及显著的创新效率和经济效益。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其能力提升项目,分别按不超过其软硬件设施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鼓励和支持承担国家和省、市组织实施的工业基础再造、技术攻关等重大专项计划。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及优惠政策,希望有所帮助。

(一)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

获得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享有如下国家和省、市扶持政策待遇:

1.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其能力提升项目,分别按不超过其软硬件设施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2.鼓励和支持承担国家和省、市组织实施的工业基础再造、技术攻关等重大专项计划;

3.优先纳入市直通车服务,市、区领导挂点服务,以及人才、金融等优惠政策扶持范围;

4.获认定满两周年以上,享有申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

5.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主要技术指标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研发设备,给予减免进口环节税的政策待遇。

(二)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

2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3亿-5亿元的年均增长率15%以上;5亿元以上的5%以上。

3企业连续2年利润总额2000万元以上;3亿-5亿元的年均增长率15%以上;5亿元以上的5%以上。

4技术中心建立并运作2年以上,拥有600平方米以上专属空间,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

5技术中心所属软硬研发仪器设备、工具原值不低于600万元,且原值70%以上集中在技术中心场地内使用。

6技术中心专职研发人员50名及以上,占企业职工总人数比例达5%以上。

7拥有高级职称(博士)研发带头人5名及以上;专职研发人员本科学历或助工职称以上人员达75%及以上。

8近2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4%及以上。

9主导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和拥有发明专利合计10项以上,或30项实用新型专利,或20项软件著作权以上。

10近2年研发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数30个以上;研发项目成果年均转化应用率20%以上;新产品年均营业收入和利润贡献率均达20%以上。

11企业近3年不存在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2.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考核)标准,根据专项审计和专家评审相结合形成的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其中:

(1)综合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2)综合评价得分75分至89分的为良好;

(3)综合评价得分60分至74分的为合格;

(4)综合评价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三)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材料

1.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考核),应当提交以下审核材料(非特别注明,均为复印件,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1)《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申请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证照材料:(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三)企业近2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申报时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应提交由单位财务人员按审计报告要求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企业技术中心设立文件,和涉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创新体制机制和与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

(5)企业技术中心近2个年度研发与创新活动情况统计表(企业报送市统计部门的B107-1表、B107-2表;未列入国家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与创新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册格式填报)。

2.企业与技术中心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所列认定条件的必要佐证材料。主要包括:

(1)企业现有职工人数及其社保费缴纳信息目录清单;技术中心现有专职人员名册(含专职研发人员人数、职务、职称、学历等基本信息)及其薪酬和社保费缴纳信息目录清单等材料;

(2)技术中心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信息目录清单(含:项目名称、主要研发内容、金额);

(3)技术中心近2年主持(参与)制定的技术标准、获国内外有效专利、版权等反映研发成果的信息目录清单,及其说明、佐证材料;

(4)技术中心近2年研发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数及其转化应用、新产品销售额、贡献率等反映研发绩效和经济效益的信息目录清单,及其说明与佐证资料;

(5)技术中心近2年获国家和省、市级研发平台、实验室、检测机构认证认定,和研发创新项目立项与奖励等反映研发能力与水平的信息目录清单,及其说明与佐证资料;

(6)技术中心设立以来(最长5年期限)持续购置的各类软硬研发仪器设备、工具与资料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清单(含设备名称、用途、原值、购置时间、放置地点等基本信息),以及用于研究开发使用的说明与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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