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申报2021年中关村社会组织工作项目支持资金(协会、民非类)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4号),现就2021年中关村社会组织工作项目支持资金(协会、民非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上年度年检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
(三)申报单位应参与中关村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
(四)申报单位近3年内不存在有损中关村品牌形象的行为;
(五)协会商会与产业技术联盟为“一套班子、两个主体”情况的,只能选择一类主体(协会商会或产业技术联盟)进行申报;
(六)申报项目应为上年度已完成的项目,支出资金应符合财政资金支出要求;
(七)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在指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http://zgcscfw.com/)。
二、申报内容及相关要求
支持社会组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围绕促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中关村示范区发展,开展对中关村示范区深化全面创新改革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工作;围绕“三城一区”建设、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打造全球创新网络关键枢纽、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一区多园统筹、军民融合发展等中心任务开展的工作。支持的专项工作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平台类、活动类和研究类等项目,平台类项目是指共性技术平台或使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的互联网平台项目。
每年每家社会组织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
平台类项目经费可列支平台搭建费、设备费、人力资源支出、平台维护费等;活动类项目经费可列支人员组织费、会议费、专家费、资料费、差旅费等;研究类项目经费可列支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人员费、劳务费、印刷费、外协费等,每个研究类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商业性收费项目不予支持;按成本收费类项目,扣除所收取费用后,按《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支持标准予以支持;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工作项目,不予重复支持;每年每家社会组织可申报2个项目,申报项目中含研究类项目时可申报3个项目;每家社会组织年度申报项目审定金额低于10万元的不予支持。
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申报安排与审核流程
(一)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17时
(二)申报流程
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协会民非类)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工作项目支持资金申报书(协会、民非类)》,报送至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纸质材料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含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审核流程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科技服务业处会同、指导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进行资金申报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受理申报材料;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评审,确定支持方案;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公示支持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项目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拨付资金。
四、量化综合评价内容
(一)项目与中关村发展相关程度:围绕中关村示范区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与中关村示范区战略发展及中心工作有较强的相关性,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环境营造、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化发展、行业自律健康发展、政策宣传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参与示范区重要活动情况、宣传培训等情况。
(二)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包括制度规范完善程度、会员情况、会员服务质量、专职人员工作情况、组织建设及信息报送等情况。
(三)项目成效:活动参加人数、平台服务数量、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情况,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四)项目基础:社会组织对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实际发生)。
(五)项目实施规范性:不同类型项目按照工作要求或规范程序组织开展情况。
(六)社会服务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情况。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单位需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需在首页、承诺书页及右侧骑缝处盖单位公章,左侧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二份邮寄至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北里甲2号市政投资商务楼301,收件人及联系方式:何闽13810350042)。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fso@zgcngo.org。
3.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17时,邮寄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2084581-800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北里甲2号市政投资商务楼301
2.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科技服务业处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8612200577。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