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与2021年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集团及示范企业创建的通知
密安办发〔2021〕12号
关于推荐参与2021年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集团及示范企业创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为有效提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调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性,根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集团及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京应急通【2021】5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推荐参与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集团及示范企业创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2021年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集团和示范企业工作定于2021年4月-12月进行,按照最新评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
二、创建工作
(一)数量要求
各镇街、地区、区经济开发区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1至2家(企业类型主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主)。
(二)其他要求
申请示范企业集团或示范企业的单位应符合相关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规定认真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自评结果、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报告、企业资质证明、加分证明材料等。
三、复评工作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评名单,请密云镇督促北京青岛啤酒三环有限公司、巨各庄镇督促北京张裕爱斐堡国际酒庄有限公司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复评申请表、自评结果、近三年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资质证明材料等复评材料。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采取抽检的方式开展现场评审。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通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相关文件,及时填写相关资料并上报。
下载地址:http://www.bjmy.gov.cn/art/2021/4/9/art_25_353151.html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复评工作,按要求统一收齐申报、复评材料,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齐全。自主申请的企业,由企业自行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新申请的企业集团需满足“管辖范围内所有企业申请前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新申请的企业需满足“申请前3年未发生死亡或1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具体时间节点为: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三)申报复评材料电子版请于4月20日17:00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报区应急管理局法制信息科。如有单位申报材料涉密,可采取寄递U盘等形式,市、区应急管理局将积极配合履行保密义务。
北京市密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宇航;联系电话:69089009;邮箱:faxuan@bjm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