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第五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高端推进工作支持对象及条件”的建议,我们予以采纳,在第五条第二款支持条件中增加“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是指企业作为申请人的相关专利数量,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是指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的相关商标数量”。
二、针对“第六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高端推进工作支持内容及额度”的建议,我们部分采纳,将“相关成果能为政府部门或中关村企业了解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状况提供重要参考”修改为“相关成果提交政府部门提供重要参考或在中关村示范区相关产业领域与相关企业共享”;由于新政策侧重支持企业从高校院所承接转化高价值专利,故将“高价值专利受让费”删除,对“保留高价值专利受让费”的建议不予采纳。
三、针对“第二章知识产权 第四节支持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创新运营服务模式”的建议,我们予以采纳,在本部分增加“非专利实施主体不恰当使用专利权的除外”的表述。
四、针对“第三章技术标准”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理由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有相关支持政策,政策支持范围不予重复,错位支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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