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2年度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认定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优质
科技成果在我市产业化,根据《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府规〔2022〕3号)第九条规定,我局拟对我市2022年度获批认定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海口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并于2022年度省科技厅批复认定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二、申报材料
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认定奖励申请表(附件)。
省级科技部门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
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报告。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8日。
(二)材料递交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4011室。
(三)材料装订要求
1.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2.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22年度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认定奖励申报书--申报单位”。
3.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提交的纸质材料须盖封面章、骑缝章。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电话:68724664、6862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