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0〕51号
各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现启动任务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的49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的验收工作。现将验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调度阶段(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30日)
基金办向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发布验收工作通知,请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如验收项目确实存在需要延期等变更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在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变更申请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二、验收项目工作组织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8日)
网上填报材料: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项目负责人通过市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填写提交验收材料。基金办将在市科委网站基金办专项工作页面对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公告。
集中会议验收:为更好地遴选优秀项目成果,促进联合资助基金项目成果价值利用,并加强对延期项目的督导,联合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对联合资助项目安排集中会议验收。参加集中会议验收的项目应在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验收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接收纸质材料:完成上述工作后,项目负责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下载打印验收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由依托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验收项目结论出具阶段(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
基金办在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后,于2021年3月31日前出具项目验收结论,并统一反馈依托单位。基金办将对本次项目验收情况在市科委网站基金办专项工作页面予以公告。
请各依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相关项目的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中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将记入市基金信用管理档案。
联系人:任倩、郭凤桐;
联系电话:66158607,66154813;
技术支持电话:58858685,58858689。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1.北京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2020年第二批验收项目清单(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