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
一、申报范围和重点
1. 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原创水平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项目;
2. 重点支持文化传媒、广告会展、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文化贸易、休闲娱乐、艺术品交易等行业发展;
3. 重点支持文化产业领域的内容原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品牌培育、投资交易、文化消费、国际贸易等产业的重点环节发展;
4. 重点推动文化与科技等行业融合发展;
5. 重点支持文化及相关产业园区升级改造,持续推动城市更新与功能布局优化;
6. 重点支持文化产业版权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信息传播平台、协同创新平台、国际文化展示交流、重大品牌活动等平台性、功能性、综合性项目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朝阳区完成工商注册、纳税及统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的文化企业和相关机构,注册资本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