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根据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不同特点,结合现有的工作基础,支持对象分别按照以下条件和方式进行遴选。
1.科学家工作室。
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首席科学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研究方向处于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发展成为世界级科技大师的潜力;
--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坚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首席科学家由有关部门、地方或国内外权威专家推荐产生。科学家工作室要有具体的科研规划、建设方案和部门(地方)支持措施,加强与国家相关人才计划的衔接。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首席科学家人选和工作室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会同有关部门或地方批准建设。
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
--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有关部门、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科研基地等限额推荐或知名专家特别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
--企业创办不足5年;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同等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法人科技特派员的法人代表以及“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入选者优先。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
--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由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牵头组织单位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5.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牵头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
--牵头单位应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
--牵头单位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
--牵头单位建立了科教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
--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部门和地方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经推进计划部际协调小组批准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