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一)“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在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
(二)经备案认定的亦城杰出人才、经评审认定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含海外引进类、科技研发类、科技转化类和高技能类)、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公共服务领军人才可以申请;
(三)个人应全职在所在单位工作,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且每年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
上一篇:东城区优秀人才科技创新类培养资助
下一篇:首都科技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