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重点支撑项目
(一)主体申报条件
在本区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纳税、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内部治理结构规范;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近3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条件
1.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完成备案,涉及土地等各项手续齐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建设期开始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或GMP认证要求的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
2.老旧厂房升级改造项目应纳入《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实施的项目所属行业应为先进制造业,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完成备案,涉及土地等各项手续齐备。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已竣工,建设期不超过3年;或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开工的在建的项目。
3.产值贡献奖励。一季度开门红奖励发生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产值规模奖励和升规企业奖励发生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产值增速奖励以2022年产值增速为准进行排名奖励。
4.荣誉称号奖励发生时间(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5.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注册认定时间为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6.境外展览展示参展的认定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7.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的认定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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