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
一、申报条件
凡在常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生产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均可申报。近一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对涉密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作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优先支持范围
1.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我市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4.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5.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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