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服务于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和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需要根据自身业务,按照产业类、要素类、综合类社会组织进行申报。
产业类社会组织是指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精尖产业发展,完善产业生态的社会组织。要素类社会组织是指促进人才、知识产权、标准服务、科技金融、企业信用等专业领域发展,吸引创新要素聚集的社会组织。综合类社会组织是指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引导社会组织跨领域、跨专业联合开展工作,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强化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自治管理机制的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规范性要求。产业类、要素类社会组织应参与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近2年年检结论为合格(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综合类社会组织应是北京市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并建立诚信系统,会员中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80家(含)且90%以上应为社会组织,近5年年检结论为合格、民政部门评估结论应在4A及以上。申报单位近3年内不存在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有损中关村品牌形象的行为。
3.申报单位服务能力要求。在推进标准创制及推广、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园区竞争力提升、开展产业行业研究、搭建科技服务平台、组织品牌服务活动等7类服务能力中,产业类、要素类社会组织应有3类及以上达到基本要求(社会组织如某类服务能力优势明显、工作成效显著,有2类服务能力达到基本要求亦可);综合类社会组织应在上述7类服务能力中有3类及以上达到基本要求。
4.协会与产业技术联盟为“一套班子、两个主体”情况的,只能以一种身份(协会或联盟)进行申报。
5.申报单位需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要求;近2年内在相关科研工作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所提交的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科技资金的,将纳入科研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