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项目
一、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
1.以加快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鼓励我市企业吸纳并转化国内外科技成果。
2.对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最高按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补助。
二、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
1.对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500万元、技术创新性强、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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