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企业EDA采购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高精尖中关村创新集成电路企业。
2.所采购EDA来源厂商应为高精尖中关村创新独立法人单位。
3.申报单位所采购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EDA来源厂商对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为贸易商。
4.申报单位与EDA厂商采购行为在京真实有效发生。
5.申报单位与EDA厂商正式签订合同日期及发票付款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采购金额(不含税)应不低于40万元。
6.申报单位与EDA厂商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能超过30%,且不能为同一实控人。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购买符合条件的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在京开展研发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采购费用不超过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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