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普基地
一、申报主体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于11月8日—21日登录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系统(https://fwy.kw.beijing.gov.cn:8087/cclogin)进行注册,并填报《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书》《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后期可在申报系统内查看审核结果。
2.科普基地的申报名称须用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名称。
三、推荐渠道
各区科普行政主管部门、区科协负责辖区内申报单位推荐。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结合各自职责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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