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品基本条件
1.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在技术、产品、装备、工艺等环节实现重大突破,且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在我国依法拥有清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
4.产品在京未销售或销售数量不超过3台(套)或批次。
申报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品基本条件
1.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在技术、产品、装备、工艺等环节实现重大突破,且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在我国依法拥有清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
4.产品在京未销售或销售数量不超过3台(套)或批次。
上一篇: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
下一篇:支持北京市金种子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