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制造名单
(一)绿色工厂
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信部节能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重点用能行业优先创建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创建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工厂。
(二)绿色工业园区
本市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可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附件1)进行评价。原则上绿色工业园区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优先创建绿色工厂占比高的工业园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鼓励本市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优先创建供应商中绿色工厂占比高的龙头企业。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附件2)进行评价。
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信部节能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重点用能行业优先创建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创建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工厂。
(二)绿色工业园区
本市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可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附件1)进行评价。原则上绿色工业园区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优先创建绿色工厂占比高的工业园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鼓励本市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优先创建供应商中绿色工厂占比高的龙头企业。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附件2)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