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申报
申报主体为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外观设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系统公共服务机构等各类型法人单位,符合《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19]27号)第六条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并能够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重点产业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支撑国家战略科技攻关、指导企业海外维权和侵权预警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或发挥支撑保障作用的机构。
根据TISC的公益性定位和性质,不推荐仅提供商业化服务的市场化信息服务机构;不重复推荐已批准成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机构。已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根据TISC的公益性定位和性质,不推荐仅提供商业化服务的市场化信息服务机构;不重复推荐已批准成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机构。已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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