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双化协同服务机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曾为各级企业服务中心提供过相关服务案例者优先考虑;
4、申报企业具备在苏州市内开展业务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支持。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曾为各级企业服务中心提供过相关服务案例者优先考虑;
4、申报企业具备在苏州市内开展业务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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