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1.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项目已正式使用半年以上;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4.经科技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上一篇: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下一篇:南京市市长质量奖
1.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项目已正式使用半年以上;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4.经科技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