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
“星创天地”申报认定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
(二)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研发能力。立足地方农牧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或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三)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孵化基础。具有100亩以上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创新创业示范场地或创业培训基地,2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公共交流、技术交易、研发检测或技术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低成本或免费供创业者使用。
(四)具有较强的管理服务能力。拥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专业化管理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创业导师队伍不少于5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技术培训,能解决涉及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已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总数不少于8家,解决就业岗位不少于50个。
(六)具有较强的技术技能服务能力。提供农牧业绿色增产增效、高效健康养殖技术、生物防治、成果转化示范等技术指导服务,开展种养加先进适用技术技能培训,年度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10次,年度培训农牧民、技术人员等不少于100人次。
(七)具有良好的创业服务机制。创业服务主题明确,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创客、创业企业孵化支持政策。
(八)鼓励“星创天地”向高新区、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双创”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基地聚集,优先支持获得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支持的申报主体。
上一篇:西藏自治区众创空间
下一篇: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