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条件分为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两个类别。
1.工业企业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独立法人注册满3年(2019年6月30日前注册)。
(2)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市各主要行业(或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企业重视工业设计,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人才激励机制健全,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企业已设立专门的工业设计机构两年以上,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配套设备,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能力。
(5)工业设计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并保持稳定增长,鼓励实行单独建账。
(6)设计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带头人,以及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较强的工业设计团队。工业设计中心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工业设计师(含)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7)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设计创新能力,近两年内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0项以上,至少3项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
(8)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无涉税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等情况。
2.工业设计企业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独立法人注册满3年(2019年6月30日前注册)。
(2)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企业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较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竞争优势。
(4)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工业设计师(含)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5)有较强的设计能力、业绩良好。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6)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无涉税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