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及申报条件,补贴100-5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单个项目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按照市级补贴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资金奖励。申报单位应在顺义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顺义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以出版物零售和综合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等。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顺义区实体书店补贴政策
1.补贴
对符合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的特色书店和社区书店给予房屋租金补贴。经专家评审及财政评审后,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房租实际发生额的60%给予补贴;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房租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房屋租金补贴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奖励
对新引进和转型升级的大型书城及特色书店、创新经营模式及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实体书店给予奖励。经专家评审及财政评审后,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书店装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建设三类投入的60%给予奖励;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书店装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建设三类投入的5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进行建设并已完成,2020年未申报奖励类项目且目前正常经营的实体书店。
3.政府购买服务
鼓励区内实体书店积极申报北京市实体书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且已获得2020年度市级扶持资金的实体书店按照市级补贴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资金奖励。
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一个或多个类别进行申报。
(二)2021年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在顺义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顺义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以出版物零售和综合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可持续经营,2021年度内未受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的实体书店。
2.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2月25日
3.支持方向
(1)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顺义文化内涵;
(3)符合顺义区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具有“第一国门”元素;
(4)积极参与政府主办的公共文化活动,参与“书香北京”、“书香顺义”建设,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在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5)经营模式新颖,多业态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实现跨领域、跨行业发展,探索馆店结合、场店结合、院店结合、线上线下结合;
(6)在环境布置、装饰设计、图书陈列、管理服务、衍生品开发方面具有鲜明特色,艺术性、主题性、专业性和学术性突出;
(7)免费向市民开放,服务周边村居和企事业单位;
(8)注重社会效益,彰显社会责任,举办全民阅读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建立公益性文化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9)重点扶持2021年度进校园、进商场、进园区的实体书店和新开办的实体书店。
(三)2021年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申报材料-基础材料
1.《2021年度顺义区支持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支机构备案证明)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021年网上年检截图;
3.《2021年度顺义区支持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承诺书》;
4.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2021年新建书店除外);
5.书店经营场所房屋产权相关资料(或属地出具的住所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6.与社区结对子协议复印件;
7.店面外观与店堂内部照片;
8.书店功能布局、动线设计平面图(带面积)及实景照片;
9.图书分类情况资料;
10.书店发行出版物品种清单;
11.图书出入库记录相关资料;
12.社会形象与影响力情况资料。
13.品牌建设相关文件。
14.管理制度相关资料;
15.书店负责人及团队人员情况资料;
16.举办文化活动、参加(举办)捐赠活动情况相关资料;
17.员工培训相关资料;
18.媒体报道情况相关资料;
19.其他与申报内容相关的材料。
(三)2021年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申报材料-专项材料
1.补贴类专项材料
(1)书店经营场所的房租支付明细表;
(2)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屏及相关财务凭证等资料复印件;书店经营场所的房租发票需注明房屋租期。
2.奖励类专项材料
(1)建设奖励投入资金明细表;
(2)已完成店面装修或环境升级:项目改造前后对比图片、设计装修预算书、设计图纸、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屏及相关财务凭证等材料复印件(设计装修预算书电子版需提供广联达版预算书、设计图纸电子版需提供CAD格式图纸,注意提供源文件无需转化格式);
(3)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尺寸、图片、购置合同、发票及相关财务凭证等材料复印件;
(4)信息化系统建设:信息化系统截图、合同、发票及相关财务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3.政府购买服务类专项材料
获得2020年度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扶持资金的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