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英才荟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与实用型人才奖励及申报条件,补贴8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福田英才荟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与实用型人才奖励,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团队负责人最高80万元的经营管理人才奖励;.奖励80万元的,可认定为Ⅰ类福田英才;奖励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福田英才荟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与实用型人才奖励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福田英才荟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与实用型人才奖励申报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福田英才荟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与实用型人才奖励
1.在辖区注册经营两年以上的法人企业或持牌金融机构深圳市级支机构(非法人),按照综合贡献的0.2%,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团队负责人最高80万元的经营管理人才奖励。同一企业每年限申报一次,每次限报 1 人。
2.获奖人员可推荐最多5名对企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中层(含)以下实用型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且入住产业人才房不受学历限制。
3.奖励80万元的,可认定为Ⅰ类福田英才;奖励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4.按照申请者所在企业上一年在福田区综合贡献的0.2%,给予最高80万元的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奖励。
5.按上一年福田区综合贡献,给予最多5名,每人5万元的实用型人才奖励。
①福田综合贡献在2000—5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奖励1人。
②福田综合贡献在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2人。
③福田综合贡献在1亿元—2亿元(含1亿元)的奖励3人。
④福田综合贡献在2亿元—3亿元(含2亿元)的奖励4人。
⑤福田综合贡献在3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人。
(三)福田英才荟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与实用型人才奖励申报条件
1.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奖励
(1)申请者所在的企业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法人企业或持牌金融机构深圳市级支机构(非法人),申请时企业成立时间在两年以上。
(2)申请者所在的企业上一年在福田区综合贡献需达2000万元(含)以上。
(3)申请者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团队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团队负责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项目主要负责人。
(4)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奖励的申请者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请福田区英才荟第2.1.1—2.2.5条政策。申请者所在的企业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请福田区英才荟第2.2.2—2.2.5条政策。
(5).申请者所在企业每年限申报1次,每次限报1人,下一年申请者可为同一人。
2.实用型人才奖励
(1)实用型人才奖励须与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奖励同时申请,未同时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支持。
(2)实用型人才奖励申请者须为本企业中层(含)以下实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