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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补充时间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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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6月份开展了对前23批已批复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2021年度运行评价工作,因部分企业受七一保障影响等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运行评价,现重新开放网上填报系统接收部分企业网上填报(2021年7月7日09:00至2021年7月20日17:00)。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北京市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补充时间及材料,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北京市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补充时间

网上系统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7日09:00至2021年7月20日17:00。

(二)2021年北京市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补充填报范围

(1)未能按时参加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运行评价的前23批已批复的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和注册地在北京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国家级企业中心只填报材料,不纳入考核公示范围,填报的材料将作为我局相关推荐工作依据。

(三)2021年北京市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补充材料填报方式

1.本次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工作依然采取全程网上填报,企业须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或者北京市政府政务服务网进行登录,并按照网上系统相关提示信息完成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具体登录步骤详见《企业技术中心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3)。

2.参与年度运行评价的企业请参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T/BETC BETC001—2020)(见附件4,以下简称《评价规范》),根据网上系统提示填写或者提交以下内容:

(1)《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评价规范》附录B);

(2)《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见《评价规范》附录C);

(3)《告知承诺书》(见附件5);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果申报主体是集团,需提供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股权)等的会计合并报表;

(5)上一年度统计报表(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扫描件;

(6)近三年企业获得的全部有效知识产权清单及其证明材料(制造业企业还需提供上一年度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清单及其证明材料);

(7)体现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的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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