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湘潭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服务“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建设,支撑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解决我市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将2023年湘潭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揭榜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重点围绕“两新三电”(新能源、新材料、电机、电控、电传动)、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经过筛选凝练、专家咨询论证等,遴选出2023年湘潭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详见附件1)。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方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或科研人员自行组成的创新团队。
(二)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
(三)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行为。
(四)满足发榜单位提出的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五)与发榜方存在关联交易的不得参与揭榜。
三、揭榜流程
(一)签订协议。发榜方与揭榜方就项目实施方案、经费拨付、成果权属及收益分配等细节进行磋商,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签订正式揭榜协议(技术合同),并提交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有效期内没有成功揭榜的,该榜单废止。
(二)项目申报。揭榜方结合项目榜单及自身能力,与发榜方达成揭榜意向后,由发榜方进行网上项目申报。申报程序参照“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1250275.html)
(三)揭榜评审。湘潭市科学技术局结合“智造莲城”项目路演工作,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项目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评审,根据论证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揭榜单位。
(四)审核立项。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审核确定中榜名单,及时面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并组织发榜方和揭榜方共同签订三方项目任务书,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四、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突出市级财政资金引导,重点强化社会资本投入和企业自筹。财政资金按不高于发榜方与揭榜方签订的揭榜协议(技术合同)总金额2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揭榜及申报受理时间
“揭榜挂帅”揭榜时限及项目网上申报时限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