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拟确定名单公示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发改高新发〔2023〕336号)有关要求,经组织申报、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程序,初步提出了2023年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拟确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11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高新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意见提出人须写明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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