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苏州市工业互联网第六批重点平台和典型应用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府〔2018〕1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建设,促进平台、应用企业多层面同步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全力打造“工业互联网看苏州”品牌的若干措施》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第六批市级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和典型应用企业创建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必须在苏州市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互联网基本要素条件(附件4)。申报重点平台需已建成并投运。
(二)已获得前几批次相同荣誉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市平台申报(重要!)
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申报要求,登陆苏州市信息化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124.126.76.244/)下载模板进行填报,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客观。于12月3日前通过市平台提交。
市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60908823
(二)园区系统备案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创建苏州市工业互联网第六批重点平台和典型应用企业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和市系统保持一致)。截止日期12月3日。
园区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696086
三、联系方式
企服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8014
经发委:6668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