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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科规〔2023〕1号)和《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长科办发〔2023〕2号)有关规定,将对执行期满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1、2021年度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2、2021年度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于11月30日16:00前,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进行网上填报、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申报流程见附件2)。

  2、项目推荐单位须于12月1日16:00前完成线上推荐申报。

  3、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可下载验收申报材料,打印纸件材料(一式三份),并于12月7日16:00前将纸件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

  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集中验收。

  三、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材料由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相关附件组成(见附件3);

  2、验收材料纸件须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在合订成册右上角用铅笔标注页码)。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原则上不准许申请延期验收,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中止或撤项),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

  2、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员须与项目任务书一致。

  3、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参加人员须签订《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Ⅱ类)》、《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将依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给予处理,并纳入诚信记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用基础研究专项           赵柏双

  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韩金睿

  联系电话:

  1、业务咨询:对外合作处0431-88777262

  2、专项审计咨询: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431-88777258

  3、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431-88777272

  纸件受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77室

附件:

附件下载
1、验收项目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2、验收申请流程.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3、验收材料清单.doc(点击下载)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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