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公告的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以及拟变更名称、变更公告产能和撤销的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反馈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0、010-68205363
传 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
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
2.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3.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
4.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
5.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6.拟变更公告名称企业名单
7.拟变更公告产能企业名单
8.拟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名单
9.拟撤销《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名单
10.拟撤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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