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及下达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考核奖励资金的公示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65号)要求,前期按照申报项目需符合《2023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意见》、投资金额在500万以上、尚未获得过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扶持、优先扶持村集体投资建设、向乡村振兴片区内项目倾斜等原则,经村级公开申报、镇级择优推荐、区级项目联审等程序,七都镇群幸村和八坼街道汤华村申报的稽五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仓库建设和吴江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八坼基地)项目拟立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512-63980691。
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