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进一步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根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建设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农发〔2021〕134号)、《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农发〔2021〕137号)要求,按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建设专项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现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北京市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职责
共招聘智能温室蔬菜创新团队首席专家1名、智能温室蔬菜创新团队岗位专家8名、数字农业创新团队岗位专家8名。数字农业创新团队、智能温室蔬菜创新团队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见附件1。
二、聘用条件与资格
(一)首席专家聘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有关决策部署。
2.在市属或中央在京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企业工作,本产业权威技术专家或技术推广专家,原则上具有与产业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掌握较丰富的本产业相关的存量技术(本人或本单位组织研发、引进或集成的本产业相关技术),并且具有与本产业不同领域的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相关专家广泛合作的经历和经验,具有较丰富的本产业相关技术引进渠道。对本产业国内外技术动态有较畅通的信息渠道。
4.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在农业科研或技术推广工作中,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组织发挥团队的力量;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较好地争取相关部门或单位支持、协作以及团队组成人员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5.具有较强的开放和协作意识。在农业科研或技术推广工作中具有充分利用一切资源的开放意识和协作意识,善于借助外力推动工作,能够有效地组织在京优势力量开展产业关健技术应用研究、集成和示范。
6.在本产业技术体系任务规划期限内可以连续,完整地履行首席专家的职责(因不可预见的因素除外)。
(二)岗位专家聘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有关决策部署。
2.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推广机构或企业工作,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技术专家或技术推广专家,具有与研究领域相关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掌握较丰富的本领域相关的存量技术(本人或本单位组织研发、引进或集成的本研究领域相关技术),并且具有与本领域的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相关专家较广泛合作的经历和经验,具有较丰富的技术引进渠道。
4.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5.其有较强的开放和协作意识。在农业科研或技术推广工作中具有充分利用一切资源的开放意识和协作意识,善于借助外力推动工作,能够有效地组织在京优势力量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集成和示范。
6.在本产业技术体系任务规划期限内至少可以连续三年履行岗位专家的职责(因不可预见的因素除外)。
7.同一功能研究室原则上不得有两个以上同一单位(研究所或学院)的专家。
(三)聘用资格
1.中国公民,身体健康。
2.不在非政府科研组织的境外机构任职并承担任务,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在企业兼职或任职等情况应符合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规定。
3.申报人员要求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所在单位能为申请人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辅助人员、经费管理等必要支撑。
(四)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候选人:
1.公务员。
2.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成员。
3.负责或主持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课题)2项以上者。
4.北京市种质创制和品种选育联合攻关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申报相应的育种岗位。
三、具体要求
1.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一个法人单位(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和市级科研事业单位以研究所为申报单位,高校以学院为申报单位,委局所属事业单位以站所为申报单位)限推荐1人申报首席专家;每个岗位专家,每个法人单位限推荐1人申报。
2.填写首席专家申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岗位专家申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岗位专家申报人员信息简表(见附件4),由所在单位按要求盖章后,于10月22日下午17点前,报送至邮箱kejichu@nyncj.beijing.gov.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岗位设置计划.docx
附件2:首席专家申报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3:岗位专家申报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4:岗位专家申报人员信息简表.docx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联系人:王小军;联系电话:8203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