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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第二批)延期受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引导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贸易型总部企业,现决定将2023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第二批)延期受理,具体如下:

  一、网络填报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29日18:00;

  二、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10月13日17:3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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