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北京市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怀柔区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本次试点申报工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加大对前沿领域和基础科研人才的支持。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6年1月1日后回国;
(四)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1年2月28日);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
(六)已获得中央和市级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办法
拟申报的留学人员向怀柔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区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后报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报送材料请详见附件3。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注册地和纳税地均为怀柔区。为避免重复申报,拟申报的留学人员同一项目通过怀柔区申报的,不要通过其他渠道申报。
(二)申报企业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10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43号窗口,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zbrcb@bjhr.gov.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经推荐后,市级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范围的评选。
(四)已有企业曾获得2017-2019年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资金支持,申报此项目时须另行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入选人员调查表》,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五)坚持高端引领,准确规范。填报信息按照填报要求填写,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具体、规范,禁止弄虚作假。
联 系 人:居安苒
联系电话:69687722
电子邮件地址:zzbrcb@bjhr.gov.cn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组织部
2021年3月5日
附件: 3.高层回国资助材料清单
附件: 4.高层次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