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贵池区科技局、各县科经局:
为加快建设全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举措》(池农工组〔2022〕4号)和《池州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池科特派办〔2023〕1号),启动对全市已备案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范围
经备案的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二、评价内容
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制度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依托单位新增销售收入,种养殖基地建设及运行,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开展创业辅导活动数(场)及创业辅导,集聚科技创新人才情况,服务当地产业和行政村情况,推动农业“四新”成果研发转化情况,带动当地农户增收情况,利益共同体联结机制等情况。
三、评价程序
(一)材料申报。县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的参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真填报2022-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表,如实提供示范基地运行绩效等证明材料。
(二)审查评价。县区科技部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开展绩效评价确定评价等次,报送评价表,每个县区推荐2家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参加市级评审。
(三)评审奖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县区推荐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经局长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奖补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县区科技部门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推荐函(1份)、评价表(2份)连同推荐的2022-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表和附件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科技局窗口(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98433824@qq.com邮箱(word版和pdf版)。
联系人: 赵黎黎、章莅
联系电话:0566-2311197(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局83号窗口)
0566-5229341(市科技局农社科)
特此通知。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1日